威龍股份實控人涉嫌挪用資金罪被監視居住,公司應加強內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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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評論員 杜宇
12月25日,(SZ603779,前收盤價:8.19元,市值:27.20億元)發布重大事項公告,披露公司實際控製人閆鵬飛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桓台縣公安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盡管公司迅速回應稱,經自查不存在違規擔保及實際控製人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且閆鵬飛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但此事件無疑給公司的聲譽和治理結構帶來挑戰。
威龍股份,作為中國大型葡萄酒生產企業之一,近年來業績波動,公司2021年、2022年度分別對澳洲子公司的原酒計提存貨跌價損失2.01億元、0.13億元。由於會計師無法對澳洲子公司資產減值事項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威龍股份連續兩年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進入2023年,威龍股份再次陷入虧損。2023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85億元,同比減少22.8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虧損1.55億元,上年同期則取得淨利潤1178.95萬元。不過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04億元,同比增長13.41%;歸母淨利潤431.76萬元。
此次實控人事件可能進一步影響市場對公司的信心。12月26日,威龍股份股價跌停開盤,截至26日午盤,其股價仍跌超2%。公司在公告中強調,擁有完善的組織架構和規範的治理體係,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運作,但實控人的問題暴露了公司治理可能存在的漏洞。
公司亟需加強內部控製,提升透明度,以重建市場信任。總體來看,威龍股份實控人被監視居住的事件,不僅對公司股價短期內造成衝擊,也對公司的長期發展和市場信心構成考驗。公司如何妥善處理此次危機,加強公司治理,將是其能否穩定市場信心、恢複投資者信任的關鍵。